2009年9月9日星期三

控告了


这几天闹得沸沸腾腾的牛头案终于看到大家想看到的东西了,有人挨告了。

12人今早被控上沙亚南法庭。其中6人面对2项控状,即煽动以及参与非法集会,其余6人只面对非法集会的控状。6人被控于《1948年煽动法令》第4(1)条文和《刑事法典》第298条文。若罪名成立,他们可以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。另外12人全部被控非法集会并以《1967年警察法令》第27(5)(a)条文下被控。
之前传说示威者是民联的人,但是经过证实,在这6名被告当中,有半数皆是巫统党员及领袖,阿末玛哈尤丁是巫统沙亚南23区支部主席、依布拉欣是署理主席,莫哈末阿兹米尔则是巫统沙亚南区部宣传委员。

有着此等的背景,相信这个案件最终只是罪款了事。一个人几千块罚款,湿湿水啦。。。。

7 条评论:

  1. 有罚款还好,最怕无罪释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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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罚款没有用的。坐牢才是一个可给他们一个很好的教训,人民才会服气。钱可解决的事,那算什么事。根本不算是事。是应该把他们关进监牢服刑,改造,改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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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Botak,应该会罪款啦,太多人关注了,无罪释放就难向大众交待。他们被对付用的法令的判罪是可以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。一人几千块对他们(我国最大的党派)是九牛一毛吧了。

    沈兴,如果是你我做法官,他们一定‘吃力’的,皇家饭是吃定了,但是,法官是‘他’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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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这就是国阵失败的地方。一败在败的政绩。如果,还不清醒,那下届就是他们埋还是烧,就看人民,人民说了算话。搞不好下届,就是他们出山的好时光。
    我们人民也是有机会作法官的时候,5年一次而已,虽然我和你不是年年天天都有机会做法官。机会虽然不常有,机会还是有的。哈哈哈~你说对吗?到是就知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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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对,别以为我们人民平时讲话小小声,到时就一鸣惊人。放心,赖布衣的传人已经和我讲了,他们的大限已到,下届可以风光大葬了,记得要给‘白金’喔,哈哈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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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哈哈哈~一定一定.我还会开酒会庆祝一番呢!少不了你得份.到时见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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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沈兴,此等百年难得有的大快人心酒会一定奉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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