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

禁用“阿拉”字眼

文章转载自::林吉祥部落格

儘管已大事进行旅遊促销,把大马描绘为一个和谐与多元宗教典範的国家,以及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推出一个大马新口号,大马再次沦为国际负面新闻的焦点。

在过去几天,世界媒体,如CNN及国际报章,大事报导大马政府在近几个月充公1万5000本把上帝字眼印成“阿拉”聖经的新闻,此举已引起国人日益担忧,国内宗教间的不容忍。

一批1万本印有“阿拉”字眼的印尼文聖经,今年9月间在砂拉越的古晋被充公,而另一批5100本则在今年3月被充公。

这些聖经被充公的导因是内阁在较早时决定,禁止回教以外的宗教採用“阿拉”的字眼,儘管此举极为不合理、具分裂性,甚至违宪,如:

1. 回教出现在这个世上之前,早就有人使用“阿拉”的字眼;

2. 在讲阿拉伯语的回教徒存在之前,讲阿拉伯语的基督教徒就以阿拉称上帝;及

3. 大马也许是世上唯一禁止基督教徒以“阿拉”称上帝的国家,因为中东及美洲国家都没有此禁令。

禁用其他宗教採用阿拉字眼,不仅不合时宜,其至与纳吉要促进国内种族间、宗教间及文明间关係的一个大马目标背道而驰。

这将考验纳吉是否认真的对待一个大马口号,我要呼吁在周三促内阁撤消前政府较早时的非回教宗教禁用“阿拉”字眼决定。

我希望所有内阁部长、尤其是马华、民政党、国大党及东马国阵成员党的,能在这个课题上,採取勇敢与一致的立场,说服巫统部长们支持撤消前政府的上述禁令,因为它与纳吉的一个大马口号与政策的公信力与合理性息息相关。

作者 :林吉祥

6 条评论:

  1. 大马回教宣扬基金会主席拿督纳哈依说,允许基督教刊物使用“阿拉”字眼的决定是不明智的,因为他將激怒回教徒,导致后者採取激进行动。

    Cheers! 一个马来西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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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朱兄,文中有提到“1. 回教出现在这个世上之前,早就有人使用“阿拉”的字眼”和在排名绝对有分先后下既然还可以用‘霸’的手段,真的是一个马来西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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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我认为那是一种自卑的心态。
    看见大家都有能力杀老虎,
    所以找几只猫来踩以显示自己也是勇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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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刘兄,那些是弱者不敢面对事实的典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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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更多更大,人命关天的国家大事放着,专搞这敏感课题,窝囊废。

    秋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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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秋呤,贪污腐败,白象计划,豆腐渣工程,山埃采金等等等,谁去在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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